66读书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第109章(第1页)

米德大陆诞生之初没有神明,更没有所谓的魔法、战技之类的超凡能力。

早期的米德大陆的发展和蓝星相同,生活在这里的生灵人类同样是从漫长的时间里进化而来。

时间流逝中,人类成功获取了火源,学会制作武器,并开始组建部族共同生活。

渐渐地,他们得以从百万生灵之中脱颖而出,靠着智慧和团结一步步的爬到了食物链上层,部落也一步步进化成了城邦。

当人类社会建立第一个帝国时,米德大陆的人类陆续觉醒超凡天赋。

超凡能力改变了整个社会结构,魔法的存在逐渐成为常态,人们开始创建各种超凡者工会把世界上的超凡者都凝聚到了一起。

那是一个辉煌璀璨的时代,英雄豪杰如同星辰一样涌现,他们的存在让璀璨时代如同太阳一样耀眼。

世界各地开始传颂他们的英勇事迹。

人们为他们疯狂,人们相信他们可以带来更好的世界,信仰凝聚在一起,最终让史诗人物超脱于凡人,成为了这个世界的神明。

神明的力量太过强大,让祂们为之沉醉。

祂们尝试着创造更好的世界,然而在漫长的生命中他们始终被人类的信仰影响,时常会因为被人类遗忘而陷入虚弱。

渐渐的神明们忘记了曾经的初心,选择创造一个可以与人类对抗的对手。

——那就是异鬼。

在神明的安排下,异鬼一次又一次的袭击人类。

他们抢夺人类的农作物,破坏人类的城池,并伤害辛苦生活的人类。

人们厌恶异鬼。

于是,教会的地位一再提高,圣阳教甚至成为了米德大陆上势力最庞大的教会。

神明们非常满意这样的发展。

祂们享受着人们的供奉,认为这就是最好的世界。

热门小说推荐
我写的文都成精了

我写的文都成精了

身为一名网文作者,孟醒时日常太监、不定烂尾,任凭读者哀嚎威胁也不为所动: 凭本事弃的坑,为什么要填? 忽然有一天,他回到家,发现自己家门口多了大大小小一大群人,自称都是他写的文成了精,控诉他挖坑不填的行为。 青年一菜刀劈断楼梯扶手,眉眼冷酷:狗屁老爸,不填坑犹如此木! 少女向每一个看热闹的邻居哭诉:爸爸让我辍学打工养弟弟! 孩童坐在地上哇哇大哭:爸爸又想遗弃我养新宝宝了! 孟醒时:……? 街坊邻居听到后,选择报警。 孟醒时:警察同志这都是误会啊啊啊——我填、我填还不行吗! 我填坑,我装的。 陈年老坑怎么填啊!伏笔和剧情都忘光了! 为了躲避“讨债鬼”们,孟醒时疯狂找理由拖稿,某天以受邀为名躲到同站的大神“渡千波”家里。 一进门,他就看到大神家里站着整整齐齐两排仆人。 大神:他们自称是我的书成了精,非要来报答我,我拗不过,只好答应了。 孟醒时:…… 人比人,气死人。 酸溜溜的孟醒时刚想告辞走人,就听到大神道:我看过你烂尾的那篇,对伏笔和后续剧情有一些猜测…… 孟醒时:!!大神救我! 黏在大神身边,好不容易填完了一本,好大儿却没消失,满脸羞涩:爸,我看上了隔壁小哥哥,你帮我安排一下相亲吧 孟醒时:……那是大神家的文,你眼光真好。 孟醒时不得不去试探大神对结亲的态度,感觉试探差不多,挑了个正式的日子,约大神谈了谈结亲的事。 不知为什么穿得十分正式的大神耐心听完,表情逐渐微妙:你要说的只是这个? **食用指南** 1、斯文败类大神攻x挖坑不填摆烂受,1v1,he 2、稍慢热,偏日常 3、每晚6点左右更新,不坑...

陆总的追妻指南

陆总的追妻指南

陆总的追妻指南作者:荼朽朽简介:腹黑狠厉玫瑰味alpha×温柔贤妻山茶味omega替身/追妻火葬场五年前沈未宁去寺庙给母亲求平安,跪于殿前像不染世俗的谪仙。陆荆衍正好路过,给顺路的沈未宁打伞,谁知那天少年将喜欢藏匿于夏夜。联姻后,沈未宁像往常一样去接陆荆衍下班,却得知自己只是白月光替身。唯一展露的温情也是对着那张相像的脸...

放牧澳洲

放牧澳洲

仙界剑圣掉落的山海珠被平凡青年捡到后开始了打打强盗、放牧南山、纵马奔腾的悠闲生活。...

沐光永无枪火

沐光永无枪火

关于沐光永无枪火:《沐光永无枪火》战争结束,失去双亲的半妖林庶灵失去方向,拥有漫长生命的他不知如何度过余生。爷爷在临死前将一本棕皮书交给林庶灵,如果人生没有目标不如将每天所言所行记载下,让后人可以追忆这段历史存在。这是一个风云交际,波澜壮阔的时代,人、妖、魔、精的群英们汇聚一堂为了各自理想不断奋斗,谱写出一段壮丽的史诗。...

小户女养家记

小户女养家记

《小户女养家记》小户女养家记目录全文阅读,主角是陈念莞张二郎小说章节完整质量高,包含结局、番外。?  《小户女养家记》作者:湘也简介:陈念莞工作现场出事故,再醒来穿成苦命的小户女身上。父亲去世,被阿爷跟伯叔赶出陈家,与阿娘跟年仅六岁的妹妹相依为命,住在大杂院连月租都交不起,还要强嫁与纨绔……简直就是hard模式!幸而陈念莞还有一手厨艺绝活可以谋生,带着家人从叫卖到摆摊,从开小铺到开酒楼,从小县城混...

金牌打手

金牌打手

杨磊回过头去。这一回头,一板砖挟着风声,拍在了杨磊的头上。 杨磊连身后什么时候有人走近都没察觉。 鲜血从他的额头流下,糊住了他的眼睛。杨磊在血雾中看见一个人。 一个高高瘦瘦干干净净的男人,面无表情地将第二板砖拍在了杨磊脸上。 很久以后杨磊回忆,他脑子里印象最深的就是对方身上的那件白衬衫。 那白衬衫亮晃晃的,雪白雪白,干干净净,很少有打架的人穿得那么利索干净。 那件白衬衫很快就被血染红了,杨磊的血。 他们是金牌打手,黑社会大哥的头号战将。 身经恶战无数,确立江湖地位。 从对手到朋友,到生死与共的兄弟。 什么是兄弟?多年后,你一句话,我的命,你拿去。 男人的情义,男人的爱情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