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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歉(第1页)

这是路笙第一次给哥哥送生日礼物,为了这件礼物,路笙挑了很久。

大多数手工毛衣的款式色彩都很简单,纯色或者渐变,不加花样会显的单调,加上了又会带出点年代感的土气。

路笙左看右看都不满意。

在网上寻寻觅觅,终于挖到一件出自日本着名编织杂志richmore的毛衣图样。

毛衣是很洋气的棕,白,红,蓝,绿,黄六色拼色,几何形状的色块图案很特别,整件衣服由平针编织而成,袖口与领口采用螺纹边。

简单大方,却又设计感十足。

路笙从看到图样时,就开始想象程之怀穿上它时的样子。

一定很好看。

好看是要付出代价的。路笙是初学,很容易出错,最开始总是一遍遍的打了拆,拆了打。短短的一个多月,拿钩针的手就被磨出薄薄的一层茧子,眼睛也时常熬的酸痛。

可路笙觉得值得。

尤其是现在,看着程之怀穿着毛衣在房间里走动的时候,路笙心里的幸福感几乎要溢出来。

程之怀气质好,从前各种风格的旧衣服都不能掩盖他身上的矜贵感,穿上这件毛衣后,更像是出身良好的小少爷,混在江城外国语一帮非富即贵的子弟中完全没有任何违和感,别人很难看出来他竟不属于这个阶层。

可是,路笙有些酸涩的想,为什么哥哥收到礼物时好像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样开心呢?他甚至都没有当场试一下,而是放置了一个多星期之后才开始穿。

哥哥,你不喜欢粥粥送的礼物吗?

程之怀转头就看见一只落水小狗没精打采的坐在床上。周身湿漉漉的气氛能拧出水来,连耳朵都垂下来了。

“我们粥粥怎么了?”

程之怀放下手里的事,转身捧起妹妹柔软的小脸。

路笙眼睛红红的:“哥哥不喜欢粥粥送的礼物吗?”

“怎么会,哥哥从来没有收到过这么喜欢的东西,你看哥哥最近都舍不得脱下来。”

闻言,路笙松开紧握的双手,抱住程之怀的腰控诉:“可是那天你都没有试穿一下的!而且后来一直放在旁边,好久都没有再看一眼。”

程之怀一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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